ALBUM工程實績

#52 桃園市楊梅區瑞坪段 回收業設施使用水土保持計畫


案名:桃園市楊梅區瑞坪段回收業設施使用水土保持計畫
地點:桃園市楊梅區瑞坪段
基地面積:8610.0 m2
保設施:截水溝、集水井、沉砂滯洪池、排放管、擋土牆、掛網植生

因基地位於山坡地,依「水土保持法」第八條及第十二條之規定,
於山坡地內進行開發建築用地,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。